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 高院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 高院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
因涉及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7年4個月的新竹市長(停職中)高虹安,其境管期限即將屆滿。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召開庭訊後,裁定自4月21日起對高虹安實施為期8個月的限制出境與出海措施,該裁定可抗告。
因涉及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7年4個月的新竹市長(停職中)高虹安,其境管期限即將屆滿。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召開庭訊後,裁定自4月21日起對高虹安實施為期8個月的限制出境與出海措施,該裁定可抗告。

高院指出,高虹安被控於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務機會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並褫奪公權4年。案件上訴後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高虹安雖否認犯行,但因一審已作出重刑判決,足以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加上她曾任立委、現職市長,並有留學經歷,具備豐富人脈、資源與資力,存在逃亡海外的可能性。法院指出,「趨吉避凶,人之本性」,在面對重罪追訴壓力下,有合理理由認定其有逃亡之虞,因此決定延長限制出境與出海。

此外,本案先前曾因法律適用問題一度停審。高院合議庭認為,案件涉及的《立法院組織法》條文可能違反憲法「明確性原則」,今年1月2日裁定聲請釋憲。然而,憲法法庭認定該條文並非判決高虹安有罪與否的主要依據,聲請於法不合,因此裁定不受理。本案隨即回到高院續行審理程序。

高院強調,此次限制出境與出海的決定,目的在於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並不代表對被告罪責的預斷。該限制措施係根據「很有可能」原則作出,並不需達到嚴格的證明標準。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