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押解返抵北京
據中國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於7月23日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中
據中國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於7月23日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中國。
1996年至1999年期間,賴昌星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 車、香煙等貨物,涉案金額巨大,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1999年4月,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部署,有關部門組成專案組對廈門特大走私案進行調查。同年8月,賴昌星畏罪自香港潛逃加拿大,並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難民資格申請,企圖長期滯留加拿大,以逃避法律制裁。加拿大有關部 門經甄別,駁回了賴昌星的難民資格申請。隨後加拿大移民部啟動了對賴昌星的遣返程式,並最終於當地時間2011年7月22日依法將其遞解出境。
7月23日下午,中加雙方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辦理了有關交接手續。隨後,我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佈了逮捕令,並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在內的法定權利。
據介紹,多年來中國政府對遣返賴昌星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從“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維護國家司法主權和 法律尊嚴”的高度,堅持不懈地做了大量工作。加拿大政府為遣返賴昌星也做出了積極努力。賴昌星被成功遣返,對於促進中加執法合作具有重要意義,也再一次表 明,無論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終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另據海關總署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自2001年4月專案組撤離廈門以來,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配合和積 極努力下,共有31名潛逃境外的廈門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歸案,司法機關嚴格依據事實和法律作了處理。海關緝私部門正對賴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問題開展進一 步偵查。偵查終結後,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加拿大駁回暫緩遣返申請
加拿大聯邦法院裁定,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賴昌星的暫緩遣返申請不獲接納。
聯邦法院在當地時間星期四(7月21日)傍晚頒布裁決稱,賴昌星遣返中國不會面對任何風險,因此正式拒絕其「遣返前風險評估」上訴。
這意味著賴昌星已經用盡其可行的法律途徑,並將被引渡返回中國。中國隨即對加拿大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
加拿大政府代表律師帕克當天在庭上表示,潛逃加拿大12年的賴昌星最快將在星期六(23日)被正式遣返。
「不存在威脅」
賴昌星被中國指控透過其遠華集團經營龐大的走私網絡,偷逃稅額達300億元人民幣。《福布斯》雜誌曾把他列為全球「十大白領通緝犯」之一。
1999年,賴昌星與妻子曾明娜和兒女持中國香港特區護照前往加拿大,翌年中國正式發出通緝令,賴昌星繼而申請政治庇護。
聯邦法官肖爾的裁決指出,中國政府已經承諾不會虐待或處決賴昌星,並將確保其獲得公平審判,而有關承諾足以證明引渡賴昌星回國不存在風險。
此前,為賴昌星辯護的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馬塔斯對法庭說,中國官員利用賴昌星案件轉移人們對官員自身腐敗的關注。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星期五(22日)說,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十分明確。
馬朝旭說,中國對加拿大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
【美麗島電子報 兩岸新聞中心 編輯】2011.07.23最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