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民調:2024年1月國政民調

美麗島民調:2024年1月國政民調
本調查顯示36.4%民眾認為國內整體經濟現況算是好(其中3.9%很好、32.5%還算好)而比上月增加1.0個百分點,有60.1%認為國內整體經濟現況不好(其中26.2%很不好、33.9%有點不好)而比上月略增0.4個百分點,未明確回答的有3.6%。
經由交叉分析得見中彰投與基宜花東離島、或50至59歲、或專科以上學歷、或民眾黨支持者與泛藍民眾等群中G1至G3傾泛藍群占比各超過3成5相對最高,而新北市及雲嘉南與高屏、或20至29歲與60歲以上、或國小以下學歷、或泛綠民眾等群中G7至G9傾泛綠群占比各超過4成相對最高,至於台北市與桃竹苗、或30至39歲、或中立民眾中的G4至G6廣義中間選民占比超過傾泛藍群與傾泛綠群。

若就本月調查民眾黨支持者中的「國民黨vs.民進黨相對好感度」而言,傾泛藍群占42.4%、廣義中間選民占40.3%、傾泛綠群占17.3%(即藍白綠約各占5:5:2),而在政治立場中立民眾中的「國民黨vs.民進黨相對好感度」3大群,則是傾泛藍群占21.4%、廣義中間選民占57.3%、傾泛綠群占21.3%(即藍白綠約各占2:5:2),交叉分析詳見表九。

對照大選投票前的上月調查結果可見,本月自認泛藍立場民眾減少9.1個百分點達22.9%(其中的國民黨支持者減少9.8個百分點達18.9%),而自認泛綠立場民眾減少0.4個百分點達34.6%(其中民進黨支持者減少0.3個百分點達30.5%),至於民眾黨支持者增加0.9個百分點達14.4%,時代力量支持者減少0.1個百分點達0.3%,基進黨支持者減少0.1個百分點達0.1%,而自認政治立場中立與未明確表態民眾的合計增加8.5個百分點達28.0%。

本調查國內民眾政黨傾向與政治立場的變動情形詳見附件1與附件2(彙整自2003年10月起每月至少1次的全國民調,基於研究方法一致性故僅採計戴立安負責設計與執行的年代民調、遠見民調、台灣指標民調、美麗島電子報民調等發布資料)。

本調查詢問民眾政黨傾向題的原型是1998年戴立安設計並例行使用的基本題,調查時不提示黨名(題目「社會上大家對政治都有自己看法。一般來講,平常哪一黨的主張比較接近您的想法」,若受訪者未答特定政黨則依序追問「那您平常比較支持哪一個黨」、「那您平常比較支持泛藍、或泛綠」),以避免受訪者誤認要從提示的少數政黨中勾選最接近其立場者而造成回答偏差(measurement error)並影響效度。此外必須說明的是本調查詢問民眾政黨傾向的題目在問卷結構中是置於固定題組後,避免因每月附加調查主題不同而可能受到題序效應(question order effect)影響。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近年調查或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在2015年9月後的政黨認同題目也未對受訪者提示政黨名稱,各機構的問卷設計有其學理與實證經驗支持,因此調查時應否提示政黨名稱必須視測量目的而論,並在操作上合乎邏輯與公平性,甚至應予提示的選項或政黨名稱若未進行隨機排序,則依據心理學實證的初始效應(primacy effect)與時近效應(recency effect)得知,將對固定序位的選項產生有利或不利影響以致偏差。簡言之,對於測量民眾政黨傾向或政黨票(不分區立委的政黨支持度與席次預測)的作法不能一概而論,此處不另贅述。

二、2024年1月國政民調加掛題

1948年4月20日我國舉辦第1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總統與副總統選舉分開投票而非共同競選,當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條規定「首屆總統、副總統,於當選後二十日內就任」,但副總統選舉卻從4月20日至29日歷經4輪投票才底定,因此就任時間從5月10日延至5月20日,自此總統副總統在520就職延續至今。

《中華民國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9條規定「公職人員選舉,應於各該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十日前完成選舉投票」。1992年第2屆立委選舉以來就任時間皆2月1日,但第2至6屆立委選舉是在前1年的12月投票,第7至本次11屆投票則是在就職當年1月舉辦。

此外如前所述總統副總統是在當選後的5月20日就職,1996年至2008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在3月舉辦,而2012年後則改至1月中旬投票(與立委選舉合併)。值得注意是1月選出新總統與副總統要4個多月後才就任,即現任政府長達4個多月的看守期,因此既往有學者與朝野政黨咸認憲政過渡期過長徒增憲政運作困擾。

本調查據此詢問民眾「有人說總統和立委的就任時間應該相同才比較合理,比如今年1月13日投票選出新總統和立委,新立委在2月1日就職,可是新總統和副總統在當選4個多月後的5月20日才就職。您認為未來有沒有必要修法讓總統和立委的就任時間相同」,結果41.9%認為有必要修法(其中18.1%很有必要、23.8%還算有必要),43.1%沒有必要修法(其中8.5%很沒有必要、34.6%沒什麼必要),民眾對此議題態度非常分歧,未明確回答的有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