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基本法草案出爐 7原則4重點強調隱私保護兼顧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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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5日公布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內容涵蓋18條條文,旨在規範並推動AI技術在台灣的應用與發展。
國科會今日公布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內容涵蓋18條條文,旨在規範並推動AI技術在台灣的應用與發展。此草案確立了七大基本原則,包括永續發展、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資安與安全、透明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及問責,並提出四大推動重點,如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
草案中明定,政府應依人工智慧風險分級,透過標準、驗證、檢測、標記、揭露、溯源或問責等機制,提升AI應用的可信任度。並建立人工智慧應用條件、責任、救濟、補償或保險等相關規範,尤其針對外國AI產品落地,應有明確規範。同時,政府應避免AI應用導致國民生命、自由或財產安全、社會秩序、生態環境受損,或出現利益衝突、偏差、歧視、廣告不實等問題。
草案還強調,政府應確保勞動者權益,避免AI技術導致的技能落差,並針對因AI利用而失業的勞工進行就業輔導。政府將積極推動AI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提供租稅、金融等財政優惠措施,並辦理AI相關產業的補助、委託、出資、獎勵、輔導等。
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表示,草案是依據台灣產業與社會需求,參考美國鼓勵創新發展及歐盟兼顧人民權益的精神制定,期望能引導各機關發展與促進AI應用,提高國家整體競爭力。
此外,草案也指出,個人資料保護主管機關應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AI研發及應用過程中避免不必要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政府應建立AI應用負責機制,降低可能風險,並推動與國際接軌的AI風險分級框架。
國科會強調,草案的推動將發揮跨部會、跨領域的協調角色,配合行政院數位政策法制協調會議,協同各部會推動AI發展所需的法規及機制。草案的預告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13日止,相關內容可在國科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及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查詢。
【圖片為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資料照】
草案中明定,政府應依人工智慧風險分級,透過標準、驗證、檢測、標記、揭露、溯源或問責等機制,提升AI應用的可信任度。並建立人工智慧應用條件、責任、救濟、補償或保險等相關規範,尤其針對外國AI產品落地,應有明確規範。同時,政府應避免AI應用導致國民生命、自由或財產安全、社會秩序、生態環境受損,或出現利益衝突、偏差、歧視、廣告不實等問題。
草案還強調,政府應確保勞動者權益,避免AI技術導致的技能落差,並針對因AI利用而失業的勞工進行就業輔導。政府將積極推動AI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提供租稅、金融等財政優惠措施,並辦理AI相關產業的補助、委託、出資、獎勵、輔導等。
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表示,草案是依據台灣產業與社會需求,參考美國鼓勵創新發展及歐盟兼顧人民權益的精神制定,期望能引導各機關發展與促進AI應用,提高國家整體競爭力。
此外,草案也指出,個人資料保護主管機關應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AI研發及應用過程中避免不必要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政府應建立AI應用負責機制,降低可能風險,並推動與國際接軌的AI風險分級框架。
國科會強調,草案的推動將發揮跨部會、跨領域的協調角色,配合行政院數位政策法制協調會議,協同各部會推動AI發展所需的法規及機制。草案的預告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13日止,相關內容可在國科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及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查詢。
【圖片為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