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爆人頭戶辦房貸達3.5億 金管會重罰千萬

兆豐銀行爆人頭戶辦房貸達3.5億 金管會重罰千萬
金管會調查,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有28戶房貸案件有疑似人頭戶貸款,核貸金額達新台幣3.5億元,金管會今天依銀行法重罰兆豐銀行1000萬元。
綜合報導,金管會調查,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有28戶房貸案件有疑似人頭戶貸款,核貸金額達新台幣3.5億元,金管會今天依銀行法重罰兆豐銀行1000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發現兆豐銀前石姓行員,在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間,為配合代書所引介的房貸案能於該行順利承做,沒有查證授信戶資料或放寬審查評估標準簽報案件等情形,並有協助非授信戶的第三人代為存入案關授信戶帳戶繳交貸款,共計有28戶房貸案件有疑似人頭戶貸款的表徵或缺失,違法行為時間約4年6個月。

黃光熙並宣布,依銀行法規定開罰1000萬元罰鍰,另對兆豐銀行提出兩大監理要求。

首先,兆豐銀須檢討本案所涉相關人員責任,究責範圍包含稽核單位與相關業務管理單位在內;其次,須將本案例態樣以去識別化方式傳送至銀行公會網站專區揭露,另要依銀行公會相關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本案違法失職人員。

【圖片翻攝自兆豐銀行網頁megabank.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