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首出庭不認罪:深感委屈盼還清白

鄭文燦首出庭不認罪:深感委屈盼還清白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19日上午於桃園地方法院首次出庭,為自己涉嫌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進行辯護,鄭文燦在庭上否認所有指控,表示檢方對案情有誤解,並強調自己依法行政,期待司法能夠還他清白。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日上午於桃園地方法院首次出庭,為自己涉嫌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進行辯護,鄭文燦在庭上否認所有指控,表示檢方對案情有誤解,並強調自己依法行政,期待司法能夠還他清白。

檢方指控,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地主組成的重劃會500萬元賄款,以換取市府對土地開發案的行政支持,並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判處12年徒刑。起訴書中指出,重劃會主任委員廖俊松於2017年9月14日到鄭文燦官邸,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袋子放在會客室茶桌下,並以手勢暗示。然而,鄭文燦在庭上否認這些指控,表示當天僅有簡短交談,且未得知對方攜帶物品或任何手勢暗示。

鄭文燦表示,隔日發現袋子後,曾多次請廖俊松取回,但對方未回應,最終決定親自將袋子送至廖俊松之子廖力廷的台北住處歸還。他表示,未拆開袋子查看內容,但猜測可能與金錢相關,因此選擇直接歸還以避免留下事尾。此外,對於未通報政風處,鄭文燦解釋,當時考量避免節外生枝,並非刻意隱瞞。

針對檢方指控他收受賄款後才協助發出市府函文,鄭文燦強調相關公文內容早在2017年9月7日的市府內部會議上已經定案,並於會後依程序送交行政院,與9月14日的所謂「官邸事件」無任何關聯。

鄭文燦的律師在庭上指出,檢方目前的起訴內容缺乏對都市計畫流程及對價關係的具體證據,要求進一步補充舉證,以確保審判公平公正。

鄭文燦在庭上表示,自己過去在桃園市長任內多次獲得五星市長評價,是因為堅持依法行政。他強調,絕不可能因金錢而妥協,更不可能傷害自己多年建立的公務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