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半年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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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三讀修正民法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未來被繼承人可透過遺囑,自由決定是否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新制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民法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未來被繼承人可透過遺囑,自由決定是否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新制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配偶的特留分,均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的特留分,則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型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國民黨立委先前提出多項修法版本,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初併案審查後,朝野立委同意將條文保留送交協商,並要求法務部研議配套措施。
法務部6月預告民法修正草案,除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也規劃修正遺產酌給制度、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及歸扣規定的適用期限,以兼顧遺囑自由、實質公平及弱勢手足保障。
朝野黨團日前達成共識,將修法草案排入今天院會處理。院會審議時,國民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僅刪除民法第1223條中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其餘涉及遺產酌給、歸扣及特別貢獻等條文,這次未予修正或增訂,在場立委未提出異議,三讀通過。
三讀後,享有特留分的繼承人仍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祖父母。其中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父母的特留分為應繼分二分之一,祖父母則為應繼分三分之一。
立法院會也三讀增訂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明定這次修正的民法第1223條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配偶的特留分,均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的特留分,則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型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國民黨立委先前提出多項修法版本,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初併案審查後,朝野立委同意將條文保留送交協商,並要求法務部研議配套措施。
法務部6月預告民法修正草案,除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也規劃修正遺產酌給制度、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及歸扣規定的適用期限,以兼顧遺囑自由、實質公平及弱勢手足保障。
朝野黨團日前達成共識,將修法草案排入今天院會處理。院會審議時,國民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僅刪除民法第1223條中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其餘涉及遺產酌給、歸扣及特別貢獻等條文,這次未予修正或增訂,在場立委未提出異議,三讀通過。
三讀後,享有特留分的繼承人仍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祖父母。其中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父母的特留分為應繼分二分之一,祖父母則為應繼分三分之一。
立法院會也三讀增訂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明定這次修正的民法第1223條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