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蘇耀輝29年前殺人未遂案8年徒刑定讞 高院再審獲判無罪

歷經近29年司法纏訟,涉及1997年新北土城砍殺詹姓夫婦案的蘇耀輝,今(29)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再審宣判無罪,正式推翻先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定讞的判決。法院認定本案關鍵證據包括指認與測謊程序均存在重大瑕疵,在欠缺物證與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罪證不足,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歷經近29年司法纏訟,涉及1997年新北土城砍殺詹姓夫婦案的蘇耀輝,今(29)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再審宣判無罪,正式推翻先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定讞的判決。法院認定本案關鍵證據包括指認與測謊程序均存在重大瑕疵,在欠缺物證與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罪證不足,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源於1997年11月間,新北市土城區詹姓夫婦於住處樓梯間遭兩名男子持刀攻擊,造成多人刀傷,其中夫婦均受重傷但幸運生還。案發後,警方依被害人描述提供多張嫌疑人照片進行指認,詹姓夫婦指認蘇耀輝為其中一名行凶者,成為本案主要指證依據之一。
案件歷經偵辦與三審定讞,蘇耀輝最終於2005年被判處8年徒刑確定。然而,他始終否認涉案並潛逃多年,期間持續聲請再審。近年案件出現轉折,台灣高等法院於2025年裁定准予再審,認為原判決依據的測謊與指認程序存在重大疑點,且缺乏物證補強,有再審必要,經最高法院駁回抗告後,全案進入重審程序。
再審審理中,合議庭指出,本案自始缺乏兇刀、血衣、指紋或其他生物跡證等客觀證據,檢方主要依賴被害人指認及測謊結果作為定罪依據。然而法院認為,警方在指認過程中可能存在誘導性,恐影響記憶正確性;而測謊鑑定與圖譜判讀亦被認定存在重大技術與程序瑕疵,科學證據可信度不足。
法院進一步指出,供述證據若無客觀物證支持,難以單獨構成完整犯罪證明鏈,原審未充分檢視證據間關聯性,導致有罪認定基礎薄弱,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蘇耀輝無罪;檢察官得上訴,蘇耀輝不得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台灣高檢署表示將研議是否提出上訴。至於蘇耀輝則於庭後情緒激動,表示30年人生幾乎在逃亡與自證清白中度過,「我最心痛的事情是我兒子過世的時候,我僅能躲在後面料理後事,因為逃亡的關係無法出面」。
蘇耀輝妻子亦表示,30年冤屈帶來難以形容的精神折磨,盼望後續能獲得國家賠償。多名司法改革與冤案救援團體人士到場聲援,認為本案凸顯過度依賴指認與測謊可能導致誤判,強調應強化刑事證據審查標準,避免類似冤案再度發生。
法律界人士則指出,本案具指標性意義,突顯在缺乏物證情況下,供述與科學證據的可靠性界線應更嚴謹檢視,亦為台灣刑事司法中關於「錯誤辨識風險」與「科學證據適用界線」的重要案例。
【圖片來源:中央社】
本案源於1997年11月間,新北市土城區詹姓夫婦於住處樓梯間遭兩名男子持刀攻擊,造成多人刀傷,其中夫婦均受重傷但幸運生還。案發後,警方依被害人描述提供多張嫌疑人照片進行指認,詹姓夫婦指認蘇耀輝為其中一名行凶者,成為本案主要指證依據之一。
案件歷經偵辦與三審定讞,蘇耀輝最終於2005年被判處8年徒刑確定。然而,他始終否認涉案並潛逃多年,期間持續聲請再審。近年案件出現轉折,台灣高等法院於2025年裁定准予再審,認為原判決依據的測謊與指認程序存在重大疑點,且缺乏物證補強,有再審必要,經最高法院駁回抗告後,全案進入重審程序。
再審審理中,合議庭指出,本案自始缺乏兇刀、血衣、指紋或其他生物跡證等客觀證據,檢方主要依賴被害人指認及測謊結果作為定罪依據。然而法院認為,警方在指認過程中可能存在誘導性,恐影響記憶正確性;而測謊鑑定與圖譜判讀亦被認定存在重大技術與程序瑕疵,科學證據可信度不足。
法院進一步指出,供述證據若無客觀物證支持,難以單獨構成完整犯罪證明鏈,原審未充分檢視證據間關聯性,導致有罪認定基礎薄弱,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蘇耀輝無罪;檢察官得上訴,蘇耀輝不得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台灣高檢署表示將研議是否提出上訴。至於蘇耀輝則於庭後情緒激動,表示30年人生幾乎在逃亡與自證清白中度過,「我最心痛的事情是我兒子過世的時候,我僅能躲在後面料理後事,因為逃亡的關係無法出面」。
蘇耀輝妻子亦表示,30年冤屈帶來難以形容的精神折磨,盼望後續能獲得國家賠償。多名司法改革與冤案救援團體人士到場聲援,認為本案凸顯過度依賴指認與測謊可能導致誤判,強調應強化刑事證據審查標準,避免類似冤案再度發生。
法律界人士則指出,本案具指標性意義,突顯在缺乏物證情況下,供述與科學證據的可靠性界線應更嚴謹檢視,亦為台灣刑事司法中關於「錯誤辨識風險」與「科學證據適用界線」的重要案例。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