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3案敗訴 國民黨籲尊重司法判決

黨產會3案敗訴 國民黨籲尊重司法判決
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國發院土地及大孝大樓等3件黨產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行政訴訟均敗訴確定。黨產會主委林峰正質疑法院對黨產條例增加要件,讓不當黨產成為合法利益;最高行政法院則表示,相關法律見解是長期穩定立場,呼籲勿以政治語言干擾司法。國民黨今天表示,黨產案件應讓證據與法律說話,行政機關應尊重司法判決。
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國發院土地及大孝大樓等3件黨產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行政訴訟均敗訴確定。黨產會主委林峰正質疑法院對黨產條例增加要件,讓不當黨產成為合法利益;最高行政法院則表示,相關法律見解是長期穩定立場,呼籲勿以政治語言干擾司法。國民黨今天表示,黨產案件應讓證據與法律說話,行政機關應尊重司法判決。

林峰正20日在學術研討會表示,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國發院土地及大孝大樓3案,黨產會分別追徵新台幣11.3億元、32億元及7.8億元,合計51.1億元,但相關行政訴訟最終均敗訴確定。

林峰正認為,法院對已處分的不當黨產增加「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要件,質疑這項解釋過度限縮黨產條例適用,使政黨即使以不當方式取得財產,只要在條例公布前出售,就可能保有相關利益。

最高行政法院20日發布新聞稿回應,依黨產條例規定,若相關財產在2016年8月10日條例公布時,已非政黨、附隨組織或受託管理人所有,除違反申報義務等情形外,原則上須證明政黨當初是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才能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進一步採取追徵價額等措施。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3案所涉及土地及建物在黨產條例公布前均已由國民黨轉售他人,國民黨也依法申報並提出相關計價依據;黨產會未能舉證國民黨當初是以無償或顯不相當對價取得,因此法院無法形成有利於黨產會的心證。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這項法律見解是相關判決先例長期採取的穩定立場,迄今未依法變更。行政機關若不服判決,應循現行法律制度尋求救濟,判決可以接受各界理性評論,但不應以政治語言干擾司法或影響審判獨立。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已說明相關法律見解,問題在於黨產會無法舉證國民黨以「無償」或「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相關財產。

陳以信表示,轉型正義仍應符合依法行政原則,行政機關對判決不服應循法律制度救濟,而非以政治語言質疑法院,並呼籲林峰正尊重司法判決。

陳以信也表示,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先前已表明,依法取回遭追徵的黨產後,將優先用於清償債務及處理黨工退休金,若有剩餘則捐作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