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挺台國際參與 重申未認同一中原則

歐洲議會挺台國際參與 重申未認同一中原則
歐洲議會通過「關於歐盟與中國政治關係的建議」,重申歐盟「一個中國政策」是處理台灣議題的外交政策框架,但歐盟從未認同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文件並反對中國施壓國際組織及第三國限制台灣國際參與,呼籲歐盟深化與台灣在經貿、科技及安全韌性等領域合作。
歐洲議會通過「關於歐盟與中國政治關係的建議」,重申歐盟「一個中國政策」是處理台灣議題的外交政策框架,但歐盟從未認同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文件並反對中國施壓國際組織及第三國限制台灣國際參與,呼籲歐盟深化與台灣在經貿、科技及安全韌性等領域合作。

歐洲議會5日至8日在法國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舉行全體會議,期間通過「關於歐盟與中國政治關係的建議」(Recommendation on EU-China political relations),文件多處提及台灣及台海情勢。

文件指出,深化歐盟與台灣關係具有正面效益及戰略重要性,台灣也是歐盟在經濟、貿易及科技領域具有價值的夥伴。

歐洲議會表示,拒絕中國試圖脅迫國際組織、第三國及其他行動者,以限制台灣參與國際活動及對外交流,並以北京針對副總統蕭美琴出席歐洲議會主辦的「文托泰內歐洲自由與民主論壇」所採取的行動為例。

文件重申,歐盟長期奉行的「一個中國政策」是處理台灣議題及相關外交政策決策的指導框架,但歐盟從未認同中國所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

歐洲議會並反對任何透過武力、脅迫或違背台灣人民意願,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的行動,主張歐盟與會員國及印太地區其他民主夥伴加強安全協調,包括維持常態性海軍部署及聯合演習,以強化區域穩定。

文件也呼籲歐盟採取外交行動,遏止台灣海峽、南海及東海緊張升高,並依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在內的國際法,維護印太地區航行及飛越自由,同時加強與印度及其他印太夥伴的海上安全合作。

歐洲議會表示,歐盟在遵循「一個中國政策」的同時,應繼續在多個領域發展與台灣的關係,並鼓勵兩岸展開對話及建設性互動。

針對台灣國際參與,文件呼籲聯合國拒絕中國方面限制台灣參與的要求,允許持台灣護照人士,包括觀光客、記者、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及政治活動人士,參加聯合國參訪及相關活動。

文件並再次反對中國以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支持其對台灣領土及主權主張的詮釋。這項1971年通過的決議處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文件認為不應被用來限制台灣國際參與。

在經貿方面,歐洲議會強調台灣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的重要性,建議歐盟著手準備與台灣就雙邊投資協定或其他形式協議展開談判,包括針對關鍵供應鏈簽署合作備忘錄,並加強外國直接投資審查、經濟脅迫及報復措施等領域合作。

文件也對中國跨國鎮壓及中國法律境外適用表達反對,並提及中國方面指控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成立「台獨分裂組織」並立案調查一事。

此外,歐洲議會建議大幅加強歐盟與日本、南韓及台灣在假訊息、早期預警及資訊交流領域的制度化合作,並深化半導體、網路安全等經濟與科技合作,以強化關鍵供應鏈及因應混合威脅的社會與制度韌性。

【圖片為文章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