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搜尋交易涉反競爭 澳洲重罰Google逾10億台幣

Alphabet旗下的谷歌(Google)因與澳洲電信公司(Telstra Corp)與新加坡電信旗下的澳星通訊公司(Optus)達成「反競爭」的搜尋交易,遭澳洲監管機構告上法庭。
澳洲政府18日宣布,對Alphabet旗下的Google提出訴訟,指控該公司在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間,與澳洲兩大電信業者Telstra及Optus達成排他性協議,在其銷售的Android手機上僅預設安裝Google搜尋,引發市場壟斷疑慮。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保護委員會(ACCC)指出,Google亞太公司與Telstra、Optus達成協議,作為交換,兩家電信業者可分享使用者透過Google搜尋產生的廣告收益。ACCC認為,這種安排不但限制了競爭,也壓縮了其他搜尋供應商接觸消費者的空間,違反了市場公平競爭原則。
面對指控,Google已選擇配合調查,並承認應承擔責任。Google亞太公司與母公司Google LLC同意共同向聯邦法院提出和解方案,支付5500萬澳元(約新台幣10.7億元)的罰款。同時,Google承諾未來將修改與手機製造商及電信業者的合約,移除部分預設安裝及預設搜尋引擎的限制,讓消費者能有更多選擇。
ACCC主席葛蒂列博(Gina-Cass Gottlieb)表示,這次和解結果將為數百萬澳洲人帶來更多搜尋選項,也能讓其他具競爭力的搜尋供應商更有效接觸到澳洲消費者。她強調,公平競爭對於保障市場活力與消費者權益至關重要。
【圖片為資料照】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保護委員會(ACCC)指出,Google亞太公司與Telstra、Optus達成協議,作為交換,兩家電信業者可分享使用者透過Google搜尋產生的廣告收益。ACCC認為,這種安排不但限制了競爭,也壓縮了其他搜尋供應商接觸消費者的空間,違反了市場公平競爭原則。
面對指控,Google已選擇配合調查,並承認應承擔責任。Google亞太公司與母公司Google LLC同意共同向聯邦法院提出和解方案,支付5500萬澳元(約新台幣10.7億元)的罰款。同時,Google承諾未來將修改與手機製造商及電信業者的合約,移除部分預設安裝及預設搜尋引擎的限制,讓消費者能有更多選擇。
ACCC主席葛蒂列博(Gina-Cass Gottlieb)表示,這次和解結果將為數百萬澳洲人帶來更多搜尋選項,也能讓其他具競爭力的搜尋供應商更有效接觸到澳洲消費者。她強調,公平競爭對於保障市場活力與消費者權益至關重要。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