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 邱莉莉等9人二審仍無罪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 邱莉莉等9人二審仍無罪
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人一審均獲判無罪,台南地檢署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宣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人一審均獲判無罪,台南地檢署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宣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起於民國112年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台南地檢署於112年3月偵結起訴10人,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及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

一審歷經一年多審理,於113年4月宣判。法院認為,檢方提出的相關對話內容多屬閒聊,雖提及選舉花費等語,但證據不足以證明有具體對價關係,難以認定構成行、收賄犯意,判決10名被告均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於同年5月提起上訴。二審審理期間,林士傑於113年7月8日在自宅前遭槍擊身亡,台南高分院同年8月22日判決其部分公訴不受理。

二審去年12月進行言詞辯論時,檢方援引過往相關判例,主張應從嚴認定賄選犯行;邱莉莉等9名被告則維持無罪答辯。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認定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本案仍得上訴。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