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議長郭信良涉收賄勒索逾千萬元 一審重判13年

前台南議長郭信良涉收賄勒索逾千萬元 一審重判13年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因涉嫌在安南區佃西地區的自辦市地重劃案中收受巨額賄款,台南地方法院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郭信良13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8年,郭的共犯高進見則被判刑9年、褫奪公權4年,兩人均可上訴。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因涉嫌在安南區佃西地區的自辦市地重劃案中收受巨額賄款,台南地方法院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郭信良13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8年,郭的共犯高進見則被判刑9年、褫奪公權4年,兩人均可上訴。案件的關鍵在於郭信良及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被控利用公職之便向廠商勒索1300萬元賄款,成為台灣反貪污案件中的一大案例。

檢方調查指出,佃西里長高進見在2019年時,開始接洽佃西重劃案業者廖堅志,嘗試購買抵費地,但雙方最終協議未果,買賣無法成行。2021年6月,郭信良與高進見共謀,以曾提議購買抵費地為由,向廖堅志勒索巨額賄款,並威脅若不支付賄款,將干預市地重劃進度。廖堅志迫於郭信良身為議長的權勢,為確保未來重劃案順利進行,於2021年分別在6月和9月支付總計1300萬元賄款。

此案件發展至2023年初,當廖堅志因涉嫌貪污、偽造文書被橋頭地檢署調查,高進見憂心此事牽扯出其與郭信良的賄賂行為,遂於5月初與郭信良前往台北的律師事務所諮詢對策。隨後,高進見指示郭信良服務處一名黃姓女助理製作一份假契約,將1300萬元的賄款偽裝成「購買抵費地不成後的和解金」,意圖掩蓋真實的金錢流向。

然而,檢方調查發現,在收受廖堅志款項前,郭信良並未關心佃西重劃案的進度,且對市政府承辦該案的公務員並無特別施壓。然而,在接受賄款後,郭信良開始頻繁運用其議長身份,對市府都市計畫與市地重劃業務的相關人員施加壓力,要求盡快完成土地重劃登記工作。此舉被檢方認為與郭信良的職務行為具有明確的對價關係,顯示賄賂行為成立。

法院最終裁定郭信良13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8年,而高進見則被判刑9年、褫奪公權4年,兩人仍可上訴。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