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重罰10/31上路 初犯重罰15萬、同車乘客連坐

毒駕重罰10/31上路 初犯重罰15萬、同車乘客連坐
毒駕事件頻傳,為遏止毒駕危害道路安全,交通部大幅提高相關罰則,新制將於10月31日正式上路。未來汽車毒駕初犯即罰15萬元、機車12萬元,累犯加重處罰且罰鍰無上限;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首次重罰27萬元。
毒駕事件頻傳,為遏止毒駕危害道路安全,交通部大幅提高相關罰則,新制將於10月31日正式上路。未來汽車毒駕初犯即罰15萬元、機車12萬元,累犯加重處罰且罰鍰無上限;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首次重罰27萬元。此外,毒駕車輛不論駕駛人是否為車主,一律沒入,年滿18歲且明知駕駛人毒駕仍搭乘的乘客,也將面臨最高1萬5000元罰鍰。

交通部指出,近3年國內毒駕死亡人數逐年增加,為加強嚇阻,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罰鍰、駕照管理、車輛沒入及乘客責任全面加重處罰。

依新制規定,首次毒駕即按法定最高額裁罰,機車12萬元、汽車15萬元;第2次毒駕在前次罰鍰基礎上加罰9萬元,第3次起每次再增加9萬元,累計無上限。

針對毒駕拒測,首次罰鍰提高至27萬元,第2次45萬元,第3次起每次按前次罰鍰再加罰18萬元,同樣沒有累罰上限。無論毒駕或拒測,違規車輛均將沒入,即使車輛登記在他人名下也不例外。

駕照處分也同步加重,原本毒駕吊扣駕照1至2年,改為直接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若第2次毒駕,或毒駕肇事造成他人重傷、死亡,最重將終身不得考領駕照。

此外,新制增訂同車乘客責任,年滿18歲且明知駕駛人毒駕仍搭乘者,將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者及汽車運輸業乘客等,依法排除處罰。

對於因毒駕或吸毒遭吊銷駕照後仍無照上路者,除原有無照駕駛罰鍰外,再加罰3萬6000元,累計無上限,車輛也將沒入。若在吊銷駕照期間,駕駛他人汽機車再次毒駕,還須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

新制也增訂預防性吊銷駕照機制,經警方確認有吸食毒品情形者,即使未實際駕車,也可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重新考領。未來重新考照前,須完成相關防制教育、戒癮治療或講習,並通過考驗及觀察期規定,才能重新取得駕照。

值得注意的是,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案件也大幅攀升。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9月查獲580件,較去年同期71件增加509件,增幅高達717%。交通部表示,將另行修法,研擬比照汽機車毒駕規定,增訂沒入車輛及扣繳牌照措施,預計11月底將草案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尚未納入此次10月31日上路的新制。

另為改善拖吊保管場空間不足問題,未領回車輛的公告領回期間,也將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以加速後續處理程序。

交通部呼籲,民眾切勿吸毒後駕車,也不應心存僥倖拒絕檢測,以免危及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如需戒癮資訊及專業協助,可撥打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圖片來源:中央社(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