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辭監察院長 總統令:2月1日生效

總統府28日發布總統令指出,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已請辭,予以免職,相關命令將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總統府今天發布總統令指出,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已請辭,予以免職,相關命令將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總統令內容載明:「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陳菊自2024年12月底起因健康因素請假休養,期間因腦血管阻塞住院治療,請假時間已超過一年。其長期請假狀況,過去曾引發在野黨質疑與批評。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曾指出,依現行制度,監察院長每年可請假天數較高,並批評陳菊在任期內長時間請假,卻仍未提前處理去留問題,引發社會討論。
【圖片為資料照】
總統令內容載明:「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陳菊自2024年12月底起因健康因素請假休養,期間因腦血管阻塞住院治療,請假時間已超過一年。其長期請假狀況,過去曾引發在野黨質疑與批評。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曾指出,依現行制度,監察院長每年可請假天數較高,並批評陳菊在任期內長時間請假,卻仍未提前處理去留問題,引發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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