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燃料棒無法流用 台電:核四燃料棒國外保存較省

核電廠燃料棒無法流用 台電:核四燃料棒國外保存較省
針對核電廠燃料棒與核能重啟議題,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不同核電機組使用的燃料棒皆經特殊設計,核一、核二、核三及核四燃料棒無法互相流用;核四燃料棒則是依據2018年立法院決議送往國外保存,每年相關費用約新台幣1億至2億元。
針對核電廠燃料棒與核能重啟議題,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今天表示,不同核電機組使用的燃料棒皆經特殊設計,核一、核二、核三及核四燃料棒無法互相流用;核四燃料棒則是依據2018年立法院決議送往國外保存,每年相關費用約新台幣1億至2億元。

曾文生今天出席「2026台灣能源高峰論壇」前接受媒體聯訪,回應核二、核三規劃再購入新燃料棒,以及核四燃料棒處理爭議。

他指出,燃料棒並非單純「棒子」,而是一整套需安裝進反應爐爐心的設備,不同機組都有專屬設計,包括燃料配置與爐心布局都經精密計算,因此各核電廠燃料棒無法互相替代使用。

曾文生表示,核四燃料棒送往國外,是依照立法院2018年決議辦理。當時評估若將燃料棒留置核四廠內,需維持更高等級的安全防護規格,包括保警進駐等措施,整體維護成本更高,因此選擇送往國外保存。

他指出,目前核四燃料棒在國外保存的費用,每年約新台幣1億至2億元之間。

針對外界質疑核四燃料棒未能順利出售,卻仍計畫為核二、核三重新採購燃料棒,曾文生強調,原因在於不同機組使用的燃料規格不同,無法直接沿用。

審計長陳瑞敏日前在立法院指出,核四燃料棒自2018年起陸續運往美國處理,至今未順利出售,累計已額外支出逾4億元儲存費用,並質疑其中涉及政策與管理問題。

此外,對於核三廠是否能在2028年重啟,曾文生表示,台電目前正依規定提出再運轉計畫與自主安全檢查結果,送交核能安全委員會審查,至於審查時程與條件,皆由主管機關決定。

他強調,台電現階段就是依照法規程序辦理相關申請與審查作業,是否能如期重啟,仍須視核安會審查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