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20%容積獎勵違法 蔣萬安:將發文通知鼎越撤銷

京華城20%容積獎勵違法 蔣萬安:將發文通知鼎越撤銷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認定20%容積獎勵違法後,台北市長蔣萬安22日表示,台北市都市發展局調查小組已建議撤銷20%容積獎勵,待相關行政程序完成後,今天就會正式發文通知鼎越開發撤銷容積獎勵。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認定20%容積獎勵違法後,台北市長蔣萬安22日表示,台北市都市發展局調查小組已建議撤銷20%容積獎勵,待相關行政程序完成後,今天就會正式發文通知鼎越開發撤銷容積獎勵。

蔣萬安上午赴台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市議員許淑華質詢京華城案後續處理進度時指出,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已出爐,法院認定20%容積獎勵違法,但市府至今尚未公開都發局調查小組會議結論。

許淑華表示,都發局調查小組5月初已召開會議,她要求市府提供會議紀錄,但市府回覆因屬建議性質且相關資訊仍在處理中,因此未公開內容。她質疑市府為何遲未公布調查結果及撤銷時程。

對此,蔣萬安回應,自己對京華城案態度始終一致,當初即表示待法院一審判決出爐,並經調查小組開會作成建議後,市府就會依程序處理。

他指出,都發局調查小組已於5月初召開會議,與會委員建議市府撤銷京華城20%容積獎勵,但後續仍須完成會議紀錄、簽報等行政程序。

蔣萬安表示,「調查小組既然已經做出決定建議要撤銷,我就會來撤銷這20%容積獎勵。」若今天相關程序完備,就會正式發文給鼎越開發。

台北市都發局先前指出,針對京華城案已成立調查小組,成員包括法務局、政風處、都發局及建管處代表,並納入都市計畫與法律領域專家學者參與。

台北地院今年3月26日針對京華城等4案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認定明知20%容積獎勵無法令依據且違反上位法規,仍核章通過,涉犯收賄與圖利等罪。

判決指出,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13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另涉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北院判決認為,京華城20%容積獎勵欠缺法源依據,違反都市計畫相關上位法規,因此認定相關決策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