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法庭以貪污罪名 再判處翁山蘇姬6年徒刑

緬甸前領導人翁山蘇姬目前被關押中,卻再度遭到判刑,緬甸一所法庭15日認定翁山蘇姬4項貪污罪名成立,判處她6年徒刑。
緬甸前領導人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目前被關押中,卻再度遭到判刑。緬甸一所法庭15日認定翁山蘇姬4項貪污罪名成立,判處她6年徒刑,但翁山蘇姬否認所有指控,委任律師將提起上訴。
這是翁山蘇姬第二次被以貪污定罪。
翁山蘇姬被罷黜後,軍政府指控她犯下貪污、違反選舉法等18項罪名,如果全數都被判有罪,刑期最高可達190年。美國國務院譴責,這是對正義和法治的公開侮辱。
歐洲聯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也譴責緬甸法院以貪腐為由,「不公正」地判處前文人政府領袖翁山蘇姬6年徒刑,並呼籲立即釋放她。
【圖片為資料照】
這是翁山蘇姬第二次被以貪污定罪。
翁山蘇姬被罷黜後,軍政府指控她犯下貪污、違反選舉法等18項罪名,如果全數都被判有罪,刑期最高可達190年。美國國務院譴責,這是對正義和法治的公開侮辱。
歐洲聯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也譴責緬甸法院以貪腐為由,「不公正」地判處前文人政府領袖翁山蘇姬6年徒刑,並呼籲立即釋放她。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