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涉侵權案首出庭 林智堅否認抄襲不認罪

論文涉侵權案首出庭 林智堅否認抄襲不認罪
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官余正煌,控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台灣大學國發所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他的論文,提刑事自訴控告林智堅涉違反著作權法。林智堅11日出庭應訊,他說沒有抄襲余正煌論文的動機及必要,所以沒有認罪問題。
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案,台北地院今日首度開庭,余正煌委由律師出庭陳述自訴意見;律師吳俊達說,余是一默默無聞之調查局公務人員,卻因林智堅參選桃園市長無端捲入此一論文抄襲紛爭,余正煌才是受害者,因此透過提自訴來討回公道。律師也當庭提出比對表格,證明林的論文有「33段落」與余的論文類似。

在開庭結束後,余正煌的律師也將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林智堅加重誹謗罪嫌,張祐齊解釋,在抗辯過程中造成余正煌名譽很大的傷害,因此決定提告。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吳政達在法庭上說,台大學倫會已認定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涉抄襲,律師也當庭提出比對表格,證明林的論文有「33段落」與余的論文類似,有些甚至用電腦複製剪貼貼上,連錯的都一模一樣。

余正煌委任律師表示,余正煌原本不想牽扯其中,但去年7月20日林智堅為了挽救桃園市長告急選情,竟舉行記者會並提出不實之時間序列,誤導輿論風向及林的支持者,錯誤認定「余抄襲林的論文」,事涉余的人格清白及任職公務機關之權益,余迫於無奈,才決定委任律師表達「自己論文乃自行撰寫」。

余正煌委任律師說,本案余正煌是犯罪之被害人,不僅依法委任律師提出自訴,並提出論文被抄襲之證據,更有台灣大學認定「林智堅抄襲余的之碩士論文」為證,所提自訴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殆無疑義。

【中評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