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審 李文宗部分認背信罪

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審 李文宗部分認背信罪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9日傳喚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及其妹妹、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進行準備程序。李文宗當庭坦承,挪用眾望基金會新台幣210萬元支付4名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薪資,涉及背信罪部分認罪,但對公益侵占罪及其他背信犯行仍予否認。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傳喚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及其妹妹、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進行準備程序。李文宗當庭坦承,挪用眾望基金會新台幣210萬元支付4名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薪資,涉及背信罪部分認罪,但對公益侵占罪及其他背信犯行仍予否認。

李文宗是柯文哲的高中同學,曾擔任柯文哲競選總部財務長,因涉及眾望基金會及木可公關公司相關款項使用爭議,與柯文哲等人遭起訴。

一審法院認定,李文宗涉犯公益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另涉及背信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李文娟則因共同犯公益侵占罪判刑2年,另依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判刑8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案件上訴後,高院持續進行審理。李文宗9月8日首次出庭時,對公益侵占罪仍主張無罪,但針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部分,透過律師表示,如果檢辯雙方能進一步釐清犯罪事實及涉及金額,願意評估是否認罪。

李文宗今天進入法院前,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認罪時表示,會承認部分背信罪犯行。

庭訊時,李文宗的委任律師向法院說明,李文宗坦承使用眾望基金會210萬元,支付4名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薪資,對此部分涉及的背信罪認罪,但其餘部分仍否認犯罪。

依一審判決,李文宗被認定挪用眾望基金會約827萬元,支付競選總部相關人員薪資。不過,李文宗先前主張,基金會本身也有聘用工作人員的需求,不能將所有薪資支出都認定為背信。

辯護律師指出,一審將相關人員薪資支出全數列為背信範圍,認定方式仍有爭議,因此希望進一步釐清哪些支出確實與競選總部有關,並據此確認犯罪事實及金額。

經過釐清後,李文宗今天就其中210萬元、涉及4名競選總部員工薪資的部分承認犯行,其餘爭議仍待法院審理。

除眾望基金會相關款項外,本案也涉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及木可公關公司的資金往來。

一審判決認定,柯文哲於民國111年11月將個人肖像權授權木可公司,之後在參選總統期間,由李文宗及李文娟分別負責競選總部財務及帳務審核,管理政治獻金專戶。

判決指出,112年11月起,李文宗指示李文娟分4次從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匯款共1500萬元至木可公司帳戶,再輾轉匯入柯文哲及其家人帳戶。

一審另認定,柯文哲等人將政治獻金專戶剩餘款項124萬元匯入木可公司,用於支付員工薪資;此外,競選募款小物銷售收入4133萬5588元,未存入政治獻金專戶,而是由木可公司收取。

至於「KP SHOW募款演唱會」,一審認為每張8800元的門票價格與演出內容不具相當對價,相關收入具有政治獻金性質,但其中77萬元收益仍匯入木可公司帳戶。

上述資金流向及相關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均為本案二審審理事項。李文宗目前僅就眾望基金會部分款項涉及的背信罪承認犯行,並未全面認罪。

高院後續將持續審理相關犯罪事實、資金用途及各被告責任,李文宗部分認罪是否影響二審量刑,仍有待法院判決。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