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啟台灣新機會
經過二年多的協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昨天完成洽簽。總體而言,這是兩岸自2008年開始推動經貿正常化及
經過二年多的協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昨天完成洽簽。總體而言,這是兩岸自2008年開始推動經貿正常化及自由化最具指標性的協議。固然各界褒貶不一,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啟兩岸在傳統製造業之外,台商進入大陸內需巿場的關鍵,對台灣具有實質效益。
本次協議共分為文本及開放承諾、服務提供者定義二個附件。先看各界高度關切的市場開放,歸納雙方承諾內容,在世貿組織(WTO)的12大分類、155項行業的分類下,陸方承諾開放了80項,全部屬於「超WTO」項目,且其中的52項更高或等於香港在CEPA的待遇。至於我國開放內容,共承諾64項,其中有45項等於或低於我國WTO承諾,而超出WTO承諾的19項中,都是我國雖然未納入WTO承諾,卻實際上早已對外資開放的項目。
這些數字,可以歸納為「我方業者在大陸享有超外資待遇;陸資來台最多等同外資」的結果。若以雙方藉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爭取優惠待遇的初衷來看,我方可謂達成任務,而陸方也獲得擴大陸資來台的廣度及深度,無疑是雙贏的局面。特別是兩岸服務業在WTO的開放程度,原本就是「我高、陸低」,因此陸方給予我超外資待遇,我方擴大正常化開放,只是拉齊兩岸落差的互惠互利,而非陸方讓利。
這個開放程度,外界或認為大陸放得不夠,或擔憂對台經濟有衝擊。平心而論,雖然限制仍多,但台商在大陸享有眾多超外資待遇,意味著能較日、韓、星甚至歐美等其他競爭對手取得先機,加上文化語言優勢,將可提供我國業者少則鞏固成果,多則開拓市場的利益。
例如除了已經討論很多的的電子商務、醫療機構外,本次協議還有一個亮點,就是陸方承諾台灣的建築營造業者,在符合企業資質的前提下,可依規定在中國大陸參加工程投標。據統計,每年中國大陸工程採購金額至少人民幣1兆元,但迄今外資能參與的案件屈指可數,歐美商會屢屢表示不滿。近年來台灣的營造工程市場也很悶,若能藉此領先各國參與大陸公共工程,其利益顯而易見。事實上,未來台商無論是參與工程,還是擴大各項投資,都有許多融資、物流及管理需求,亦可進一步帶動周邊台資企業的發展基礎。回到對國內的影響。由於我方開放範圍,都是過去20年來早已對全球開放的項目,歷經外商競爭洗禮,整體而言,並未產生重大影響,反而因為面對挑戰創新,刺激消費,反而有「把餅做大」增加就業的好處。因此在未開放陸勞,同時對陸資仍有很多持股等限制下,很難想像服務發展相對落後的陸資,對台灣會產生什麼無法承受的衝擊,更何況,我方開放的項目,有接近一半是過去五年已經開放的陸資來台項目;五年下來,各界普遍認為問題是陸資來的不夠,而不是恐懼與擔憂。
另一個值得重視的成果,是協議的文本。雖然相較於美韓自貿協定(FTA)的廣度與深度,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文本顯得單薄,基本是以WTO的規定為基礎。但這些如資訊提供、監管法規的公平、合理及必要,享有獨占權企業的約束等,若能具體落實,將可為解決大陸隱藏性障礙提供了比較有效的工具。同時文本第4條的規定,意味著我方爭取到自主決定正常化步調的權利。
展望未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應只是起點;兩岸應按照協議第16條的規定,繼續擴大開放幅度。同時我們也期待除了帶動商機與投資外,本協議也能為台星、台紐FTA的完成提供臨門一腳的動能,甚至開創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契機。
【經濟日報╱社論】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9796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