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操女將世錦賽資格遭放棄 家屬告秘書長背信 運動部:依法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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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子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取得2026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遞補資格,卻在本人及教練不知情下遭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回覆放棄參賽,引發究責聲浪。民進黨立委徐富癸10日陪同家屬赴屏東地檢署,控告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
台灣女子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取得2026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遞補資格,卻在本人及教練不知情下遭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回覆放棄參賽,引發究責聲浪。民進黨立委徐富癸10日陪同家屬赴屏東地檢署,控告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等則要求撤換秘書長。運動部表示,已要求協會10天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責任釐清及改善措施,若符合《國民體育法》第43條規定情形,將依法續處。
2026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10月17日起在荷蘭鹿特丹登場。潘采宸、李佳蔚經世界盃系列賽累積積分後,分別取得高低槓、地板項目遞補資格。國際體操總會8月20日凌晨通知體操協會,要求約25小時內確認是否參賽。
然而,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研判時間不足以召開選訓委員會,在未先通知選手及教練情況下,當天下午即指示回覆不參賽。直到8月27日教練邱意婷主動詢問才得知資格已遭放棄,雖緊急爭取,名額已轉給其他國家選手。
徐富癸質疑,接受或放棄國際賽參賽機會,除應參考選手意願,也應由選訓委員會依程序決議,並非秘書長可自行決定,因此陪同家屬提告,希望由司法釐清是否涉及背信。潘采宸的阿嬤則盼協會給選手及教練明確、公正的交代;律師程耀樑表示,若偵查發現其他涉案人員將再依法處理,民事求償部分也正在蒐集證據。
體操協會已再次致歉,坦言內部橫向聯繫及訊息傳遞出現時間差,未能第一時間通知選手與教練;但也主張,取得遞補資格不等同必然派員參賽,兩名選手實測成績與國家代表隊出賽標準仍有差距,因此經評估決定不派員。
運動部則表示,9月1日接獲陳情後即介入了解,除將本案列入116年度經費補助缺失紀錄,也要求協會10天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說明取得國際總會遞補資格後,如何確認選手參賽意願、完成國內程序,以及協會是否有權另行審查甚至決定不派遣。
針對外界要求撤換江建東,運動部表示理解各界關切,將就決策過程、權責分工、相關人員責任及選手權益受損情形通盤檢視;若協會未提出具體改善措施,或查有符合《國民體育法》第43條規定情形,將依法續處,但相關處置不得影響選手培訓及參賽權益。
體操協會則承諾建立緊急通報機制,未來涉及選手權益的國際通知須當日同步選手與教練,並預先訂定遞補原則;遇回覆期限急迫時,應召開臨時會議或爭取展延,避免再因行政程序導致選手錯失國際賽事機會。
【圖片來源:中央社】
2026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10月17日起在荷蘭鹿特丹登場。潘采宸、李佳蔚經世界盃系列賽累積積分後,分別取得高低槓、地板項目遞補資格。國際體操總會8月20日凌晨通知體操協會,要求約25小時內確認是否參賽。
然而,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研判時間不足以召開選訓委員會,在未先通知選手及教練情況下,當天下午即指示回覆不參賽。直到8月27日教練邱意婷主動詢問才得知資格已遭放棄,雖緊急爭取,名額已轉給其他國家選手。
徐富癸質疑,接受或放棄國際賽參賽機會,除應參考選手意願,也應由選訓委員會依程序決議,並非秘書長可自行決定,因此陪同家屬提告,希望由司法釐清是否涉及背信。潘采宸的阿嬤則盼協會給選手及教練明確、公正的交代;律師程耀樑表示,若偵查發現其他涉案人員將再依法處理,民事求償部分也正在蒐集證據。
體操協會已再次致歉,坦言內部橫向聯繫及訊息傳遞出現時間差,未能第一時間通知選手與教練;但也主張,取得遞補資格不等同必然派員參賽,兩名選手實測成績與國家代表隊出賽標準仍有差距,因此經評估決定不派員。
運動部則表示,9月1日接獲陳情後即介入了解,除將本案列入116年度經費補助缺失紀錄,也要求協會10天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說明取得國際總會遞補資格後,如何確認選手參賽意願、完成國內程序,以及協會是否有權另行審查甚至決定不派遣。
針對外界要求撤換江建東,運動部表示理解各界關切,將就決策過程、權責分工、相關人員責任及選手權益受損情形通盤檢視;若協會未提出具體改善措施,或查有符合《國民體育法》第43條規定情形,將依法續處,但相關處置不得影響選手培訓及參賽權益。
體操協會則承諾建立緊急通報機制,未來涉及選手權益的國際通知須當日同步選手與教練,並預先訂定遞補原則;遇回覆期限急迫時,應召開臨時會議或爭取展延,避免再因行政程序導致選手錯失國際賽事機會。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