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密室逃脫員工扮吊死鬼險窒息喪命 北市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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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信義區某間密室逃脫店家10日晚間險發生命案,扮演吊死鬼的吳姓女員工不慎受困吊掛道具繩上,現場人員察覺有異立即通報警消協助,吳女因窒息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救回。家屬質疑店家安全措施不足,已對業者提出過失傷害及過失致重傷害告訴,警方也已將案件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市信義區一家知名密室逃脫場館昨(10)日晚間一名吳姓女員工於恐怖主題關卡中扮演「上吊女鬼」進行演出時,疑因吊掛繩索發生異常,導致頸部遭勒窒息,一度失去生命跡象。所幸經緊急送醫搶救後恢復心跳,目前仍在醫院觀察治療中。家屬質疑店家安全措施不足,已對業者提出過失傷害及過失致重傷害告訴,警方也已將案件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勞動局今天表示,已要求現場停止營業,現場未採取必要預防措施,將依規定開罰。
警方指出,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於10日晚間7時許接獲報案,指松德路一間密室逃脫店內發生意外事故。當時店內正在進行恐怖主題「永春醫院」遊戲,由30歲吳姓女員工擔任NPC角色,利用吊繩扮演「上吊女鬼」對玩家進行驚嚇演出。
未料,其他工作人員發現吳女表演時間已過卻遲遲未現身,前往查看時,赫然發現她已因繩索纏頸陷入昏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現場人員隨即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將她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成功恢復生命徵象。
警方與消防人員到場勘查後初步認定,現場吊掛演出缺乏完整安全防護措施,包括疑未設置防呆裝置、緊急脫困設備及即時監控機制,導致吳女在發生異常時,無法第一時間自救或被及時發現。台北市消防局已依程序通報勞動檢查處介入調查,後續將釐清業者在職場安全、設備管理及演出流程上是否涉及疏失。
警方表示,目前已完成現場勘察、調閱監視器畫面,並通知6名相關人員到案說明,初步排除他人介入。警方也已通知公司代表人古姓男子及黃姓男子到案,訊後依涉嫌過失傷害及過失致重傷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吳女家屬則對店家安全管理提出質疑。吳女哥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妹妹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腦部缺氧時間仍待觀察。他並透露,妹妹過去曾提及店內部分演出設備疑由員工自行製作,並非專業安全道具,而此次出事所使用的繩索疑為真實亞麻繩,缺乏安全斷裂或防勒設計。
家屬也質疑,員工演出區域疑似未設置監視器,且事發時現場疑僅有1名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恐導致異常狀況未能及時發現。更有員工反映,過去曾發生類似被勒昏情況,家屬認為事件恐非單純意外,呼籲主管機關全面調查場館長期安全管理問題。
勞動局表示,已要求現場停止營業,並要求雇主落實職災補償,吳女無法工作期間,必須給付薪資,並強化現場危害風險鑒別,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局說,此案勞工工作現場未採取必要預防措施,例如雙人協同作業,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規定,依法得處新台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
勞動局說,現場未實施風險評估及未使吳女接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部分,已違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第1項的規定,亦將依法處理,必須對員工補上教育訓練。
【圖片來源:翻攝自Rostart-邏思起子實境遊戲工作室臉書】
警方指出,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於10日晚間7時許接獲報案,指松德路一間密室逃脫店內發生意外事故。當時店內正在進行恐怖主題「永春醫院」遊戲,由30歲吳姓女員工擔任NPC角色,利用吊繩扮演「上吊女鬼」對玩家進行驚嚇演出。
未料,其他工作人員發現吳女表演時間已過卻遲遲未現身,前往查看時,赫然發現她已因繩索纏頸陷入昏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現場人員隨即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將她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成功恢復生命徵象。
警方與消防人員到場勘查後初步認定,現場吊掛演出缺乏完整安全防護措施,包括疑未設置防呆裝置、緊急脫困設備及即時監控機制,導致吳女在發生異常時,無法第一時間自救或被及時發現。台北市消防局已依程序通報勞動檢查處介入調查,後續將釐清業者在職場安全、設備管理及演出流程上是否涉及疏失。
警方表示,目前已完成現場勘察、調閱監視器畫面,並通知6名相關人員到案說明,初步排除他人介入。警方也已通知公司代表人古姓男子及黃姓男子到案,訊後依涉嫌過失傷害及過失致重傷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吳女家屬則對店家安全管理提出質疑。吳女哥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妹妹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腦部缺氧時間仍待觀察。他並透露,妹妹過去曾提及店內部分演出設備疑由員工自行製作,並非專業安全道具,而此次出事所使用的繩索疑為真實亞麻繩,缺乏安全斷裂或防勒設計。
家屬也質疑,員工演出區域疑似未設置監視器,且事發時現場疑僅有1名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恐導致異常狀況未能及時發現。更有員工反映,過去曾發生類似被勒昏情況,家屬認為事件恐非單純意外,呼籲主管機關全面調查場館長期安全管理問題。
勞動局表示,已要求現場停止營業,並要求雇主落實職災補償,吳女無法工作期間,必須給付薪資,並強化現場危害風險鑒別,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局說,此案勞工工作現場未採取必要預防措施,例如雙人協同作業,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規定,依法得處新台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
勞動局說,現場未實施風險評估及未使吳女接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部分,已違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第1項的規定,亦將依法處理,必須對員工補上教育訓練。
【圖片來源:翻攝自Rostart-邏思起子實境遊戲工作室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