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粉涉違反保護令跟騷歌手曹雅雯 橋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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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粉涉違反保護令跟騷歌手曹雅雯 橋檢聲押獲准
新加坡籍劉姓女子12月涉違反保護令跟蹤騷擾歌手曹雅雯,遭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以有反覆實施違反保護令,與有跟騷及逃亡之虞,4日向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金曲歌后曹雅雯長期遭新加坡籍劉姓女子跨國跟蹤騷擾,案件歷經多次司法程序,仍無法有效遏止騷擾行為。劉女12月初再度違反保護令於高雄現身跟隨曹雅雯,高雄橋頭地方檢察署認定其有反覆違法及逃亡之虞,於12月4日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

檢方指出,劉姓女子自去年曹雅雯赴新加坡演唱後,便持續以大量電子郵件、恐嚇訊息、尾隨堵人等方式騷擾。曹雅雯返台後持續受到跨海與跨縣市糾纏,不堪其擾而聲請跟騷保護令,新北地院於今年6月核發。

然而劉女仍無視法令限制,於今年4月再度來台後,多次以尾隨、堵人、深夜來電等方式接觸被害人,陸續遭新北地院、台北地院判刑6個月徒刑與拘役50日,並應於刑期執行後驅逐出境。即便如此,劉女仍持續尋找管道接近被害人,形成長期嚴重侵擾。

11月30日,曹雅雯在高雄衛武營參與市集與表演活動時,劉姓女子竟現身觀眾席,距舞台僅數十公尺,讓曹雅雯驚覺後心生恐慌,演唱僅兩曲便提前離場。事後有網友拍攝影片並指控現場警員未依保護令內容採取逮捕行動,甚至回應「沒鬧事不需要抓」,引發外界強烈質疑警方執法態度。

高雄市警鳳山分局調查後坦承,當時兩名執勤員警對「保護令違反之逮捕要件」理解不完全,未能掌握保護令的距離與接觸規範,導致錯失第一時間介入的契機。警方並指出,該事件對整體勤務流程與法令理解造成警惕,因此已依規定對兩名員警各記申誡兩次,並要求所屬單位立即強化跟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執行流程等相關教育訓練。

警局也補充,後續將增加活動現場「高敏感度名單」的風險評估程序,以及提升勤務簡報的精確度,避免類似疏失再度發生。

經歷衛武營事件後,高雄市警局對曹雅雯後續活動提高警戒。12月3日曹雅雯於高雄長庚醫院舉行公益演唱會前,仁武分局接獲經紀團隊通報,指劉女事前寄信預告「將出席騷擾」。警方不敢大意,立即加強周邊巡邏並派遣警力駐點。

當晚警方果然在會場周邊發現劉女身影,並確認她已構成「接近被害人」之違反保護令行為。仁武分局員警旋即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與保護令規定將其當場逮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展現警方對後續執法的強化與警覺。

橋頭地檢署指出,劉女過往多次違反保護令、恐嚇、跟騷行為的歷史完整記載,使其具高度再犯風險。加上她在接獲判決後仍持續尋找途徑接近被害人,甚至在未獲許可下跨縣市活動、尾隨與守候被害人,已有逃亡或持續犯罪之虞。

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橋頭地院於12月4日裁准,以避免被害人再遭侵擾,也讓後續相關刑期與驅逐出境程序得以順利進行。

得知法院裁准羈押後,曹雅雯透過律師於社群平台發布聲明,感謝警方、司法單位及社會大眾的支持,也坦言自己長期承受精神壓力,能暫時獲得喘息「終於可以好好吃飯睡覺」。

經紀公司表示,將全力配合司法流程,盼望事件儘速落幕,讓藝人能回到正常、安全的生活與工作軌道。

【圖片來源:翻攝自曹雅雯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