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員暖心贈拾荒婦回收電鍋遭起訴 最高檢、法務部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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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北市一名清潔隊員因將回收電鍋轉贈拾荒婦女,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外界對於情輕法重的強烈爭議。對此,最高檢察署與法務部相繼表態,除提醒檢察官偵辦案件須兼顧法、理、情外,法務部也宣布已提出針對小額貪污的修法草案,未來得依比例原則減輕或免除刑責。
日前台北市一名清潔隊員因將回收電鍋轉贈拾荒婦女,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外界對於「情輕法重」的強烈爭議。對此,最高檢察署與法務部相繼表態,除提醒檢察官偵辦案件須兼顧「法、理、情」外,法務部也宣布已提出針對小額貪污的修法草案,未來得依比例原則減輕或免除刑責。
最高檢:審酌社會相當性 不宜機械適用
最高檢察署於9月17日正式行文各地檢察機關,強調檢察官偵辦貪瀆案件時,應注意蒐集並斟酌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事證,落實客觀義務,並在處理案件時,除依法辦理外,更須考量社會相當性及國民感情,避免過度僵硬適用法律。
最高檢指出,若涉案被告在犯罪後自首,並自動繳交全部不法所得,或因其供述而查獲其他正犯、共犯,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9款及《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應予免除其刑,檢方亦可為不起訴處分。至於已起訴案件,檢察官在公訴蒞庭時,應依個案情節,請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刑責,必要時可建議宣告緩刑。
法務部:修法回應「情輕法重」爭議
法務部則表示,已於今年5月31日將《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並於8月15日完成審查。修正重點在於針對小額貪污案件,賦予法院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裁量權,若符合要件,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甚至免除刑責,以落實罪責相當性。
此外,法務部也研議擴大檢察官得為緩起訴處分的範圍,讓檢察機關在處理輕微貪瀆案件時有更多彈性,避免小案適用重刑,導致社會觀感與比例原則失衡。
此案原僅涉及價值新台幣32元的回收電鍋,卻因適用貪污罪名可能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及高額罰金,引發社會對於「檢察體系是否過於僵化」的疑問。外界亦質疑士林地檢署內部審核起訴書時,是否缺乏充分斟酌與把關,致使案件引發軒然大波,最終由最高檢與法務部出面「滅火」。
最高檢與法務部此番連續表態,除反映社會對司法溫度與比例原則的期待外,也預示未來在檢察實務及修法層面,將更重視「情輕法重」的個案處理,力求在打擊貪瀆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之間取得平衡。
【圖片來源:資料照(示意圖)】
最高檢:審酌社會相當性 不宜機械適用
最高檢察署於9月17日正式行文各地檢察機關,強調檢察官偵辦貪瀆案件時,應注意蒐集並斟酌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事證,落實客觀義務,並在處理案件時,除依法辦理外,更須考量社會相當性及國民感情,避免過度僵硬適用法律。
最高檢指出,若涉案被告在犯罪後自首,並自動繳交全部不法所得,或因其供述而查獲其他正犯、共犯,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9款及《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應予免除其刑,檢方亦可為不起訴處分。至於已起訴案件,檢察官在公訴蒞庭時,應依個案情節,請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刑責,必要時可建議宣告緩刑。
法務部:修法回應「情輕法重」爭議
法務部則表示,已於今年5月31日將《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並於8月15日完成審查。修正重點在於針對小額貪污案件,賦予法院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裁量權,若符合要件,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甚至免除刑責,以落實罪責相當性。
此外,法務部也研議擴大檢察官得為緩起訴處分的範圍,讓檢察機關在處理輕微貪瀆案件時有更多彈性,避免小案適用重刑,導致社會觀感與比例原則失衡。
此案原僅涉及價值新台幣32元的回收電鍋,卻因適用貪污罪名可能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及高額罰金,引發社會對於「檢察體系是否過於僵化」的疑問。外界亦質疑士林地檢署內部審核起訴書時,是否缺乏充分斟酌與把關,致使案件引發軒然大波,最終由最高檢與法務部出面「滅火」。
最高檢與法務部此番連續表態,除反映社會對司法溫度與比例原則的期待外,也預示未來在檢察實務及修法層面,將更重視「情輕法重」的個案處理,力求在打擊貪瀆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之間取得平衡。
【圖片來源:資料照(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