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醫師制度「漏接」受虐兒? 衛福部:將強化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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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醫師制度「漏接」受虐兒? 衛福部:將強化聯繫
幼兒專責醫師制度於109年推動時,即將脆弱家庭3歲以下幼兒納入指定收案對象,由縣市政府社會局將脆弱家庭兒童名單提供衛生局,派案予幼兒專責醫師,定期關心個案健康與發育狀況。
兒科醫師麥建方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對於兒虐防治面臨4大難處:

第1,功能正常家庭的兒童通常樂於加入專責醫師制度,但高風險家庭通常不願意讓醫師及社工關懷、追蹤。

第2,即使將高風險孩子指定收案,有幼兒專責醫師制度涵蓋,但真正重大兒虐案件的照顧者也會躲避醫師,不會帶孩子就醫,甚至直到傷痕痊癒、或者出現生命危險才會看醫生。社會安全網需要花最大力氣關懷。

第3,被父母出養、仍在中途安置處的孩子,因為孩子監護權還在轉換階段,這段空窗期兒科醫師沒辦法簽專責醫師計畫,建議未來研議改善機制。

第4,高風險家庭或脆弱家庭不一定等於兒虐,如果指定收案過程不夠細心,可能會給家長貼標籤。政府投入兒童照護資源非常不足,許多兒童照護從業人員都已過度負荷。

「這次暴露的問題,正是我們進步機會。」麥建方表示,幼兒專責醫師制度仍有很多要改善之處,但初衷仍是很好的計畫,不希望該計畫就這樣胎死腹中,也呼籲社會大眾不要針對社工獵巫。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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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網/記者鄭宜芬報導】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