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食」在安心 農藥殘留標準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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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得「食」在安心 農藥殘留標準改了
因農藥滅加松35%乳劑及飛克松40%乳劑已於國內禁用,市場上應無使用該等藥劑的農產品,因此刪除該農藥於各類農產品的殘留容許量。此外,衛福部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更新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7種農藥8項依方法定量極限值訂定標準。
另外,食藥署持續監測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業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依法處辦,讓民眾「食」在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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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網/記者蔡岳宏報導】201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