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將上路! 特定5類病人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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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6日將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即是讓民眾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提前預立自己的醫療決定。舉凡是20歲以上有完全行為能力者,或是20歲以下但已婚者,本人、至少一位二等親,及未來可代替本人表達意願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一起參與各醫院開設之預立醫療諮商門診,與醫療團隊深入討論後,事先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
為提升民眾對於器官捐贈、安寧療護以及預立醫療自主的認知,台北慈濟醫院特別舉辦為期一週的宣導活動。台北慈院張耀仁副院長於宣導活動中致詞表示,每個人都會面臨生死,比起痛苦的離開人世,如今民眾有新的選擇,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可以事先和家人共同討論,向醫療團隊諮商,預立醫療決定減少痛苦,也可以將器官捐贈一併納入考慮,遺愛人間。
本文經 健康醫療網 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珮均報導】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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